建保障性住房
东莞不差钱
日前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《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将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,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,并启动试点工作。
“新政对东莞影响并不大。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房产管理局两部门的相关负责人,不约而同地都得出这一结论。
《意见》强调,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、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,可将50%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,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%执行。
新政发布之后,备受关注。东莞有多少闲置公积金?“东莞的闲置公积金并不多,所以新政不会对东莞带来太大影响。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应,东莞并不像广州等城市,闲置公积金能多达数百个亿,所以并不适用新政。
“东莞不差钱。”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也直言,东莞建设保障性住房有充足的资金,因此并不会受到新政的太大影响。
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,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,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,可以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。
所以,每一年,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值收益的盈余部分,除去交给银行的手续费、风险准备金、支付给缴存职工的利息和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之外,剩余的盈余增值收益都全额上缴了市财政,用作建设廉租房的补充资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