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住房公积金联名贷款者在办理提取业务前,需要填写一份授权书,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。昨日,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《关于归还住房贷款提取相关操作的补充通告》,对提取公积金贷款时的一些操作进行具体说明。
《通告》中表示,因公积金贷款中存在联名贷款的情况较为普遍,该中心建议借款人和产权人在办理住房贷款提取业务前,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、各办事处办事窗口领取或者通过中心网站下载《征信数据库查询授权书》填写,再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。
据了解,今年5月22日,为防止市民使用伪造证件提取住房公积金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对购房、住房贷款提取业务实施调查个人征信措施,8月12日,该中心公布了《关于调整因归还住房贷款提取相关操作公告》,明确了操作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