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莞连续工作满5年,并缴交满3年社保,且在省级以上文艺报刊发表作品十万字以上等条件之一的,可申请入户东莞。
记者昨日获悉,东莞专门出台《新莞人作家、艺术家入户实施方案》(下称《方案》),专门为新莞人作家、艺术家“量身定制”,解决他们的落户难题。
优秀打工作家也能入户了
东莞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,是进城务工青年最密集的城市之一,也是“打工文学”的发源地。
根据市文联的调查,入户难给许多打工作家、打工艺术家的工作、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,他们比一般打工者更容易产生身份焦虑感。
《方案》指出,将通过帮助新莞人作家、艺术家入户,在新莞人群体中发现一批文艺人才,培育一批文艺新人,激励全市新莞人刻苦学习、奋发成才,进一步繁荣东莞文学艺术事业。
不限制每年入户名额
根据《方案》,新莞人作家、艺术家入户不设每年入户名额限制,凡是符合实施方案入户条件的均可入户。符合规定条件,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,可以到市文联领取并填写《新莞人作家、艺术家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》。
市文联负责新莞人作家、艺术家入户资格审核工作。市公安局负责办理新莞人作家、艺术家入户手续。
此外,市文联将会同市有关职能部门,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。
必须符合下列条件
①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,为繁荣东莞文艺事业做出突出贡献
②在莞连续工作满5年,在莞连续参加养老保险,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
③省级以上文艺家协会会员,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
④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、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
同时,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
①获得过省级以上常设性文学艺术奖项
②获得过国家级文艺刊物主办的奖项(不含企业、文化公司联合杂志社举办的奖项)
③入选过国家级权威展览、演出
④在省级以上文艺报刊发表作品十万字以上
⑤在全国核心学术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五篇以上
⑥由全国正规出版社出版文艺作品三部以上(不含自费出版)
⑦在省文联及省各文艺家协会举办的各类文艺评奖中获奖两次以上
⑧在中国文联(含所属各文艺家协会)、中国作家协会举办的各类文艺评奖中获奖一次以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