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房管局日前出台新的规定,从今年的6月10日开始,要先交纳房屋维修基金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及过户。由于东莞很多二手房都有一定的年限,在近期的二手房成交中,出现了部分因维修基金该谁来支付的纠纷。南城的徐先生近期就为自己所购买的二手房的维修基金而烦恼中。
案例:没交维修基金过不了户
徐先生今年5月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金丰花园的一套二手物业,买卖双方也签订了购房协议,并支付了2万元定金以及1万元的中介费。
双方约定二个工作周后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。但是就在中介公司为双方做最后的确认的时候,却发现徐先生要购买的这处物业的房屋维修基金还没有交纳。原业主表示,他现在只卖房,对于没有交纳的费用他不会再去交,而且按规定这个物业的预售许可证是在1998年10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的,因此这笔费用应是由开发商来支付。但是业主却拒绝向开发商提出这要求。对此,徐先生表示不解,“既然这笔费用按政策上是由开发商来支付,那么卖家应配合我去向开发商要求支付才对,可是卖家就是不同意。虽然这笔钱不多,但是我也不能白花这冤枉钱啊”!